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办〔2010〕12号)精神,我校自2010年6月份开始推行信息公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有效促进了学校民主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我校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本学年学校继续积极推行信息公开制度,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常规的工作来抓。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深化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面。充分利用广播、报刊、宣传栏、官方微博、办公自动化(OA)系统和学校网站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我校各项建设。举办校园开放日、校园招聘会等形式邀请学生家长、社会媒体、企业到校参观,接受社会监督。学校领导每学期走访学生宿舍答疑解难,听课了解教学,深入院系座谈,听取基层意见,畅通师生了解学校现状的途径。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本学年对学校网站和OA办公系统进行了改版,规范网站栏目设置,突出招生频道、教务申报栏和学生社区论坛;增加学校官方微博链接;开通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网站;优化OA办公系统操作,突出学校周程表、月度重点工作和校内文件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一)校务公开情况。本学年全年通过学校网站、办公系统、官方微博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累计1920多条,其中学校公告39条,部门公告286条,校内文件240条,学校要文729条,通知公示165条,周程表42份,月度重点工作及月度部门电话费用各10条,官方微博400多条。
(二)招生情况。学校通过阳光高考网站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2013年招生章程,通过学校网站招生频道向社会公布2013年招生计划(包括收费情况)和录取情况。2013年学校分别在广东、广西、江西、福建、四川、湖北、湖南、海南8省招生,具体所属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情况如下:
(1)广东:第三批专科B类,文科类录取人数为3345人,录取最低分395;理科类录取人数为2781人,录取最低分364;美术类录取人数为327人,录取最低文化成绩260,术科成绩175(注:美术类录取,省招办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文化分260分的学生,术科最低需193分;术科175分的学生,文化成绩最低需332分);高职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录取人数为101人,录取最低分200分。
(2)广西:高职高专普通批,文科类录取人数为11人,录取最低分294分;理科类录取人数为8人,录取最低分220分。
(3)江西:高职(专科),文科类录取人数为5人,录取最低分263分;理科类录取人数为5人,录取最低分230分。
(4)福建:高职(高专)批(文史、理工),文科类录取人数为8人,录取最低分262分;理科类录取人数为7人,录取最低分271分。
(5)四川:专科贰批,文科类录取人数为5人,录取最低分385分;理科类录取人数为5人,录取最低分366分。
(6)湖北:高职高专(贰),文科类录取人数为8人,录取最低分233分;理科类录取人数为7人,录取最低分256分。
(7)湖南:高职专科批,文科类录取人数为5人,录取最低分332分;理科类录取人数为5人,录取最低分315分。
(8)海南:高职(专科)批,文科类录取人数为11人,录取最低分506分;理科类录取人数为13人,录取最低分402分。
其次,学校通过招生网站和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开招生咨询途径和监督途径。招生途径主要有9种:①在线客服Live800:http://zs.gzccc.edu.cn/;②客服QQ:1486423622、1043476870;③营销QQ:800004933;④Q群:77701254、77699932;⑤百度贴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吧、城建学院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咨询吧;⑥邮箱:gz14136@126.com;⑦微博:http://weibo.com/1985646205;⑧来电:020-87975666、020-87975777;⑨来访,地址:广州市从化环市东路166号。
第三,学校通过网站和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开电话(020-87985226)及邮箱(lkf1982@126.com)两种招生监督渠道,由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
(三)财务收费情况
学校自设立以来,一直坚持收费工作公开化、透明化。所有收费项目都能严格遵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备案制度,并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粤费008号)中列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公示。学校在收费过程中没有超标准和自设项目收费,没有违规收费行为。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采用网上公示及宣传橱窗公示两种形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及全院师生的监督。每年由学校纪检监察室牵头,联合学校有关部门对相关收费项目进行自查。所有学生均能通过学校网站查询到各自的缴费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校务情况。依申请公开136条,主要为师生违纪情况和学校规章制度。不予公开200条,主要为校务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学生心理健康测试情况、各类请示和报告文件等。
(二)财务预算。我校实行学年度财务预算审批制度,每年7月份制定下一学年度经费预算,报董事会批准后颁布实施。财务预算根据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意见,不予以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学校推行信息公开以来,受到广泛师生的支持,得到了学生家长与部分企业的较大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学校设置校长信箱,开设网络论坛专门版块“城建问题大家谈”,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本学年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或投诉的情况。
六、改进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一)创新、优化公开形式。学校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创新、优化公开形式。利用增设电子显示屏、开通网站、微博、论坛等形式优化宣传渠道。
(二)深化公开内容。组织全校各部门学习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增设部门网站和橱窗栏,将信息公开深入到各部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招生对象情况。学校2013年普通高考招生对象不包括保送生、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并未产生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二)财政拨款情况。本学年我校各项经费收支均为自筹资金,并无财政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