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研究决定,对外语外贸学院教学副院长、信息工程学院科研副院长、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学副院长和校团委书记,采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式和程序选拔任命。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任职基本条件:
1.二级学院副院长任职基本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相关岗位管理业务能力强,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4)主动积极,锐意进取,能够带领团队攻坚克难。
(5)具备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硕士以上学位。
2.校团委书记候选人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水平与政策水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奋进精神,作风优良,情趣健康,廉洁自律;
(4)身心健康,能适应共青团工作需要;
(5)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党务、群团或学生工作经历。
二、民主推荐
1.以所在二级学院、校团委工作系统为推荐单位于3月1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每人以实名方式推荐2-3名考察人选(被推荐人可以是本单位的,或其他单位的,或校外的)。
2.以上推荐单位以外的人员,可向人事处直接推荐或自荐,自行下载所附《推荐表》,于3月15日前交人事处罗青老师。
3.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
(1)二级学院副院长岗位: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工
(2)校团委书记岗位:校团委委员、二级学院团委书记、二级学院学工副院长(人文学院办公室主任)、学生处领导。
三、组织考察
1.3月16日,学校汇总推荐情况,分类统计,综合确定3名考察对象。
2.3月16—20日,由人事处会同党办、督察办及相关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效进行民主测评,征询相关人员的意见。民主测评范围:二级学院领导、教研室正副主任、骨干教师、职工代表;校团委委员、学生处领导、二级学院团委书记。
3.3月20日考察小组汇总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提出拟选名单。校长分别与拟选对象谈话,并征求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四、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报告,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五、公示与任命
1.对二级学院任职人员和校团委书记候选人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学校正式发文任命二级学院任职人员。
3.校团委书记候选人按规定程序选定后,由学校党委批复,函告团省委后正式发文任命。
六、就职表态
所在单位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由校领导宣布任命,新任命的管理干部作就职表态发言,谈履职计划和工作打算。
七、组织纪律与要求
1.各单位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认真组织动员、推荐、测评工作,不得拉票、贿选,不得干扰推荐与自荐;
2.考察小组成员须高度保密,不得提前打招呼,不得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杜绝跑风漏气现象,不得泄漏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
3.全体教职工须严肃对待,出于公心和有利于学校工作开展的角度,做好干部推荐选拔工作,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实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推荐表
人事处
2018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