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于2007年在原广州大学城建学院基础上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理工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是广东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单位、中央电教馆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广东省先进集体、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广东省高校“三全育人”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广东省课程思政示范高职院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在2024年软科中国高职院校排行榜中位居民办类全国第一。
一、招聘岗位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办公室(高职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2.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所赋予的工作任务。
3.具有与聘任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素养,熟悉岗位工作规范、操作规程。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1.熟悉高职院校发展规划、教学质量管理和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业务,原则上具有与聘任岗位相当工作经历3年以上。
2.具备正高级职称,能够全职入职。
3.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条件优异的银龄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条件优异的银龄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窗体顶端
三、薪酬待遇
1.薪资待遇:年薪28万元起。符合条件的,每年调增一次工龄工资,享受与普通教师同等教学、科研资助和奖励政策。
2.进修提升:学校为管理干部提供带薪国内外进修访学支持;符合条件者,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人才项目和荣誉称号。
3.学校提供住宿和“六险二金”(在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基础上,增加了职工住院二次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为符合有关条件者办理档案挂靠、户籍迁移、职称晋升等。
四、应聘方式
1.2024年11月8日前将《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管理干部竞聘登记表》和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及主要业绩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gzcjrsc@gzccc.edu.cn,邮件主题、简历及相关附件请标明姓名和应聘岗位。
2.学校将从收到的应聘材料中选出合适者参加面试,不合适者不通知。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即刻解聘。
五、联系方式
广州校区: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
清远校区: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学府路1号
网址:http://www.gzccc.edu.cn
人事处邮箱:gzcjrsc@gzccc.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76935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