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分管教学工作)、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助理1名、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2名(分管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各1名)、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1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要求
 1.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
 (1)建筑类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含校聘职称),5年以上高校教研室主任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协助院长分管教学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及驾驭统筹能力,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创新意识强。
 (3)抗压能力强,能吃苦耐劳,能接受临时加班,具有较强的判断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4)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2.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助理
 (1)建筑类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副高职称者学历可放宽到本科),副高以上职称,3年以上高校教研室主任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
 (2)协助院长开展实践教学及社会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大局观念,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工作积极主动、务实,工作效率高。
 (3)抗压能力强,能吃苦耐劳,能接受临时加班,具有较强的判断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4)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3.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
 (1)具有5年以上高职院校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熟悉高职教育教学运行及管理。
 (3)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4)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5)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具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
 (6)具有较强的判断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7)能指导开展专业、课程建设
 4.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分管科研工作)
 (1)具有5年以上高职院校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有一定的校企合作资源和科研水平,有主持省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经验;
 (3)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4)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具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
 (5)具有较强的判断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6)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5.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1)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在读,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3)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4)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具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
 (5)抗压能力强,能吃苦耐劳,能接受临时加班,具有较强的判断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二、竞聘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17年7月7日12:00。
 2.报名方式:有意向参与竞聘的,填写竞岗登记表(附件),经所在部门审核后交人事处张志宏老师处(行政楼304)。
 3.资格审查: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参加面试。
 (二)竞聘方式
 所有岗位需要进行竞聘演讲(突出岗位认知、工作思路与设想)、演讲时间8分钟,答辩2分钟。竞聘办公室主任岗还需要参加笔试,由学校相关部门拟定题目,人事处抽题,1小时内完成笔试试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竞聘时间
 2017年7月10日上午
 (四)聘用
 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聘人员,经公示后学校组织任职谈话,发文任命。
 三、其他说明
 1.竞聘人数达到2人以上的开展竞聘工作,竞聘人数少于2人的,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提名确认。
 2.竞聘人员的选聘要听取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的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竞岗登记表 
 人事处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