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决定公开选聘人文学院副院长1名(负责学生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要求
 (1)全日制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三年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5)具有爱心,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具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 
 (6)抗压能力强,能吃苦耐劳,能接受临时加班,具有较强的判断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7)有招生、就业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18年11月2日18:00。
 2.报名方式:有意向参与竞聘的,填写竞岗登记表(附件),经所在部门审核后交人事处张志宏老师处(行政楼304)。
 
 三、其他
 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参加面试,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竞岗登记表.doc
  
 人事处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