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职要求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民办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以放宽年龄要求)。
(3)工作细致、严谨,作风务实;
(4)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5)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准确、完整、全面表达工作思路或意图,统筹安排,协调各方;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强;
(7)抗压能力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判断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有组织教师培训、职称评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9月15日12:00。
2.报名方式:有意向参与竞聘的,填写竞岗登记表(附件),经所在部门审核将竞岗登记表电子版发给人事处张志宏老师。
三、其他
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参加笔试、面试,具体笔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具体内容详见部门OA公告
人事处
2020年08月29日